对全区幼儿园进行登记认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3日       来源:http://www.quyuan.gov.cn/content/detail/538d98e0e5679aa615509e76.html      阅读:984次

关于对全区幼儿园进行登记认证的通知

全区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地发展,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根据国办发〔2003〕13号文件中提出的“区级以上教育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的举办资格、颁发办园许可证,并实行年审制度”,以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的通知》(湘教200854 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对全区幼儿园进行认证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认证范围

凡属我区辖区内人民政府、机关、学校、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及公民个人举办的,招收0-6岁学龄前幼儿,且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学前班,均须进行认证登记。

二、认证登记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幼儿园方可准予登记认证,并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主办单位资格

主办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办园方向

办园思想端正,能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有关学前教育的法规政策及规定,坚持保教结合、教养并重的原则,完成“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为家长提供便利条件”的双重任务。

()办园规模

应达到3个班以上规模;每班幼儿人数:小班15-28人,中班15-33人,大班20-38人。

()园舍设备

1、建筑:有独立的建筑群体。房屋坚固安全、设计科学。各种专用室配备齐全。各班有独立的活动室40m2以上,并软化地面;有寝室40m2以上;卫生间15m2以上;餐饮房15m2以上。所有教学、活动、生活用房通风、采光效果好,附近无噪音、污水、废渣、废气等环境污染。

2、场地:有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活动场地平均每生1.5m2以上。户外活动场地硬化或铺设草坪,有沙坑(池或箱),有一定的绿化面积。

3、设备:内部设施齐全、足用。有适合幼儿的桌、椅,有足够用的开放式玩具()、图书架;有保温桶、幼儿一巾一杯,有取暖防暑设备(空调、电风扇等);餐饮房有2件以上大型电器炊具(冰柜、消毒柜等);每园至少应有2件以上大型玩具及人均不少于3件的小型玩具;幼儿活动室配有电子琴、电视机、磁性黑板等教学设备;适合幼儿使用的图书人均10册以上;有适合幼儿休息的低矮小床。

()师资队伍

1、拥有勤奋、乐学、合作、奉献的良好园风,教职工热爱幼教事业,富有爱心和创新精神。

2、园长应具有中等幼儿教育或中等师范教育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专任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每班按规定要求至少配备1名教师、1名保育员。保育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应有培训上岗证件和体检合格证。

()园务管理

1、幼儿园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各类工作人员职责明确,且做到制度上墙。

2、能按照有关要求,因地制宜,为幼儿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游戏条件;能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制定学期、月活动计划,科学地安排一日活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培养幼儿良好的思想道德、卫生和生活习惯。

3、健康体检、疾病防治、防护和卫生消毒等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具备国家规定的幼儿、教职员工健康体检证明;生活管理制度科学合理;能为幼儿提供营养膳食,保证餐点质量和卫生,保证幼儿有足够的饮水和充足的睡眠;有《餐饮卫生许可证》。

4、安全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有《消防安全合格证》。

三、登记认证程序

登记注册工作应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由举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屈原管理区申办幼儿园审批表》(附后),区直幼儿园直接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申请表一式三份(两份分别由幼儿园、区教育局存档,一份报市教育局备案);乡镇幼儿园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表一式四份(三份分别由幼儿园、乡镇人民政府、区教育局存档,一份报市教育局备案)。

第二步:考察核实。按照以上的要求及幼儿园登记条件,教育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权属管理,对申请登记的幼儿园进行考察核实。对符合要求的幼儿园准予登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进行登记,对整改不合格的,将予以取缔。

第三步:颁发办园许可证。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幼儿园,教育局按照《屈原管理区申办幼儿园审批表》对举办单位进行登记注册并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四、组织管理

1、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从2013年元月起,原则上不再申报新增幼儿园。任何个人和单位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举办幼儿园。鼓励幼儿园走联合办园和举办分园之路。

2、登记认证的幼儿园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的检查、视导、评估以及对园长、教师的培训、培养、考核、资格审定等管理。同时幼儿园必须使用区教育局要求的统一正版教材,每年、每期应制订幼儿园保教保育计划,并组织开展幼儿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学期初为幼师订购备课资料;幼儿教师应认真研究教材,制定出合理的周计划表和科学的幼儿一日活动安排。

3、从2013年起实行幼儿园年检制度。每年4月份,颁证幼儿园必须持有效证件到教育局进行年度检查。对于在年度内出现保教质量下降现象及重大责任事故者将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合格的将取消办园资格,收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五、时间安排

1、幼儿园上交材料(2013年4月1日-2013年5月20日)。

2、考察核实(2013年5月21日-2013年5月31日)。

3、登记办证(2013年6月1日-2013年6月10日)。

4、公示结果(2013年7月)。

屈原管理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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